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《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》,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规定,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,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,学校将依法实行统一保管。2021年1月15日,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再次强调关于手机管控的要求